
厦门护照怎么办理 厦门护照在哪里办理
温馨提醒各位家长:未满16周岁的本省居民要办理出入境证件,需由一方监护人陪同子女,携带监护人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能明确表示亲子关系的户口本或出生证明),预约之后,到厦门出入境申请。
关于预约
1.监护人携未成年人同时到窗口办理出入境业务时,监护人和未成年人均需办理预约,出入境将为申请人提供便利,多个预约号可在同一窗口受理;如只有未成年人单*办理出入境业务,则需用未成年人的身份证号办理预约。(未成年人身份证号见户口本)
2.一周岁以下的婴儿和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免预约的绿色通道。
3.预约成功后,您若不能如期前往办证大厅办理业务,请于预约日期前一天晚上12:00之前取消预约,否则算作违约(半年内若有两次违约记录,将不能进行网上预约)。
4.领证,自助受理,在网上受理港澳签注等则无须预约。
普通护照申请须知
中国的护照含金量提高,办理手续越来越简单,而且就近就能办理!那么怎么申请呢?需要哪些材料?
一、办理方式?
可通过拨打0592-114人工预约、通过“厦门114”微信平台或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服务大厅(http://crj.fjgat.gov.cn:9080)预约办证时间,并于预约好的办证时间前15分钟到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64号之一或湖里区五缘湾赴金游办证中心办理。
二、到哪里办理?
1. 厦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64号之一,正常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冬令时: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15:00至18: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星期六加班工作时间: 9:00至16:00(中午不休息),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电话:(0592)2262203
2. 五缘湾赴金游办证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商业街B区5栋,正常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电话:(0592)2262815
3.岛外四个区受理点(受理本市户籍居民护照、赴港澳及赴台旅游、探亲业务)
(1)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点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电话:(0592)6195327
(2)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点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45-17:45夏季,14:15-17:15冬季
电话:(0592)6050756
(3)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点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8号(区体育馆对面)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7:30夏季,14:30-17:00冬季
电话:(0592)7558213
(4)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服务点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6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夏季,14:30-17:30 冬季
电话:(0592)7628756
三、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本省居民申请
(可在全省范围内就近申请)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一年内已采集及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可免)。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交本人户口簿。
(二)外省居民申请
1. 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一年内已采集或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可免)。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交本人户口簿。
5.提交以下与人员类别相应的申请材料后外省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参照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普通护照
(1)在厦门就业并*近一年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及其在本市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配偶和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所需材料:
①提交*近一年连续正常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
②配偶和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交验有效的暂住证,暂住证*发日距申请日必须超过6个月(含)以上。
③配偶和未满十六周岁子女须交验主关系人的身份证以及和主关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结婚证)。
(2)在本市大、中专全日制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及其在本市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配偶和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所需材料:
①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②配偶和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还须交验有效的暂住证,暂住证*发日距申请日必须超过6个月(含)以上。
③配偶和未满十六周岁子女须交验主关系人的身份证以及和主关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结婚证)。
(3)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及其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所需材料:
①交验本市户籍人员的户口簿 。
②交验申请人与本市户籍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结婚证)。
(4)年满六十周岁且在本市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办理普通护照和在本市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申请换发、补发普通护照所需材料:交验有效的暂住证,所提交的暂住证*发日距申请日必须超过6个月(含)以上。
四、办理普通护照需要几天?
申请人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9个工作日内签发,符合加急办理的,5个工作日内签发。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所需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加急办理护照的情形:(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紧急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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